为解决困难群体的缴费问题,确保按时领取养老金,经与相关部门协商,现推行助保贷款缴费政策。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3年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生活困难无法全额缴纳所欠养老保险费的自然人;
2、贷款时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3、在洮南信用联社与市社保局共同指定的保险公司参加特定人身保险业务。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
1、借款人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的20%,但贷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时未退休的最长期限为3年;贷款时已退休的最长期限为7年,故此项业务的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3、利率。按人民银行现行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月利率不超过4厘;
4、还款方式。退休前按年结息方式还利息不还本金;退休后以养老金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还款。
详情请到社保大厅4号窗口咨询!
洮洮南市社会保险局
2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