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镇巴在线作者:日期:2016-06-16




根据汉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规定,我县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起止时间为6月1日-8月31日。


一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它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新生儿(包括长期随父母在本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少年儿童除外)、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二是缴费标准,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4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纳10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及“三无”人员不缴费。

(来源:镇巴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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