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印发通知,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幅为6.7%,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幅为7%,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幅为5.6%。
此次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养老金自9月起发放,1至8月份增加的养老金随9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具体调整办法为:对全部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和金额不同,上涨幅度也不同。此外,这是首次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调整,有利于缩小不同群体间的待遇差,惠及全市202.5万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