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华商报以“西安市民撞上自家玻璃门受伤 报销医药费遇难题”为题,报道了西安市民郑师傅受外伤住院花费3000余元,报销时遇到“要证明这伤是自己意外造成”的问题。
对此,西安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市社保中心就此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解决对策。
据了解,报道中提到的要求出具外伤证明的大华医院,医保协议关系隶属于新城区医保中心。新城区医保中心已与大华医院进行调查。大华医院表示将尽快与郑师傅取得联系,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报销手续。
据此,西安市社保中心将于近期对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类似证明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坚决杜绝医疗机构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西安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遇到此类问题,请及时向西安市社保中心反映。
西安市社保中心将以实施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为契机,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西安市社保中心电话:8228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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