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据悉,此次调整我市将有10万多企业退休人员、4.2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这是连续第12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待。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主要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激励,适当倾斜调整主要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的统筹照顾。
具体调整标准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65元。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5 年12 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 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 年12 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5%。倾斜部分是对符合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年满70-74 周岁、75-79 周岁、80-84 周岁、85 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 元、180 元、260 元、330 元。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符合上述年龄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 元、70 元、120 元和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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