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2、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之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跟往年一样,分为普遍调整和特殊倾斜,其中:
(一)普遍调整
1、固定额: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按缴费年限增加额:缴费年限每满1 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
3、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
(二)特殊倾斜
1、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
2、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45+(25×2.4)+(1800×2.3%)=1946.4元,增加146.4元,增幅达到8.1%。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6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45+(35×2.4)+(2400×2.3%)+40=2624.2元,增加224.2元,增幅达到9.34%。
四、到位时间
根据要求,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将在9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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