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江苏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天正式出台。
这是江苏省首次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人均增幅6.5%,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幅超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幅超5.5%。新增养老金将于本月底发放到位。
今年是两类人员首次统筹调整养老金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9月底前落实到位。过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从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将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这向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 " 双轨制 " 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调整办法的总体框架与往年做法一致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 1 年每月增加 2.4 元,不足 36 元的按 36 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 2.3% 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 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 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 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需要说明的是,上述 7%、5.5% 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加发养老金
历年来,江苏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省继续对 70 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 2015 年底前年满 70 周岁不足 75 周岁、年满 75 周岁不足 80 周岁以及年满 8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 30 元、40 元和 50 元;对于 2015 年底前年满 70 周岁不足 75 周岁、年满 75 周岁不足 80 周岁以及年满 80 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 20 元、30 元和 40 元。
1、企业退休人员月养老金调整=45元+2.4元*(缴费年限+高龄增发养老金(根据不同分别涨20、30、40、50元))+原养老金*2.3%
2、 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月养老金调整=45元+2.4元*(缴费年限)+高龄增发养老金(根据不同分别涨20、30、40、50元)+原养老金*1.8%+同职务职级挂钩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