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贷款金额超过契税凭证载明交易金额50%,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房屋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收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评估价值的5‰收取。
过去一年为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个人二手房贷款共计777笔,购房价款3.3亿元,借款金额 1.84亿元。其中,借款额超过购房价50%,进行了二手房价值评估的有503笔,购房价款为2.17亿元,借款金额为1.38亿元,占到二手房借款总额的75%。以上503笔二手房贷款中,借款人支付评估费用合计108.5万元,平均每户2160元,以后职工可以减少这项费用的开支。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管理科主任曾毅说:“调查就是根据借款人二手房交易的申请,我们在准入受理的时候,检查是不是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手续,之后我们通知长银担保公司,长银担保公司在我们通知3天之内就会进行调查,并且出具房屋价值认定书。”
需注意的是,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交易金额50%的,不需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认定。
1012记者:周萃
通讯员:蔡欧亚
稿件来源:电台1012《株洲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