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工伤保险,想要申报工伤,那些你不能忽视的时间节点

来源:影像鹤城作者:日期:2016-09-06



市民工伤保险  请关注几个时间节点

   富恒玻璃厂职工罗健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从货车上摔下来,造成T12椎体压缩性骨折。由于厂里为他购买了工伤保险,受伤后及时申报工伤,很快解决了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在工作中,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我们该如何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呢?
  鹤城区工伤保险中心审核计划股股长刘艳红,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提醒广大观众:工作中万一不慎遭受工伤,请密切关注以下几时间节点!

   第一,注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

   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工伤保险中心,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工伤保险中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注意工伤认定及送达的时间

   工伤保险中心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保险中心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三:注意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第四:注意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发放的时间

   职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应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5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中心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中心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对工伤人员或其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标准并支付待遇;不符合条件的,书面予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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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怀化市鹤城新闻中心 金代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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