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遭到了拒贷,究其原因是因个人信用不良。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将作为贷款审核的必要条件,若借款人经查实确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将不予审批。从今年8月起,公积金贷款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对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恶意欠还贷款的行为、习惯性不按时还款的信用卡持卡人实行一票否决。
正常类客户
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下同)及其配偶在商业银行(含信用社)办理的各类贷款和信用卡(含准贷记卡,下同),在约定的还款期间均能按时足额偿还,无任何逾期记录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信用卡信息栏目最近24个月的每月还款状态为“1”或“2”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办理的信用卡在使用期内未开通使用或开通未使用,因未支付年费以及未开通使用或开通未使用即遗失,通过电话挂失产生挂失费而产生逾期记录的。
在受理上述情形客户申请贷款时,属第一种情形的,按正常程序受理。属第二种情形的,可视为正常类客户,但应严格审核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还款能力。属第三种情形的,也可视为正常类客户,但借款人应结清逾期年费和挂失费并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结清年费和挂失费的证明后,方可受理。
关注类客户
在受理此类客户申请贷款时,经调查确认为非恶意逾期的,并且逾期金额均已还清的,可予以办理贷款。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对此类贷款严格审核,并逐笔向市管理中心报备。借款人除按正常类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经办银行出具的非不良客户确认单;个人征信报告;逾期还款原因的说明书;按时足额还款保证声明书的材料原件,并作为贷款附件归档保存。
禁入类客户
信用卡类中,借款人及其配偶持有的信用卡在使用期内,累计逾期还款为12期以上的。借款人及其配偶持有的信用卡在最近24个月内(截至贷款申请日),每月还款状态记录为“7”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因个人贷款或信用卡信用不良曾被起诉的而被记录征信系统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职工手中也拥有了各种信用卡,信用卡在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方便的同时,也使很多职工不知不觉间留下了“信用污点”,这些都是因为不注意及时还款造成的,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大家,注意个人信用建设,防止出现“信用污点”、防止房贷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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