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参保单位申报缴纳业务规范有哪些?
(1)申报缴费内容
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补充医疗、生育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中已包含大额医疗保险费。不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需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础上再按每人每月 11元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
(2)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参保单位按单位缴费基数的 6.5%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 2%缴纳,由单位代扣代缴,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缴纳;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按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险种人员缴费基数的 8%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按每人每月 11 元筹集缴纳;生育保险费以单位缴费基数减去退休人员缴费基数后的 0.8%缴纳。(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纳比例为 0.25%)
(3)申报缴费方法
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期为每月 27 日至次月 10 日,其中 5 日前办理人员增减变化业务,参保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参保人数填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参保人员有变化的单位需同时填报业务变化的相应表格及人员调动手续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的申报表和人员变更情况进行审核后进行相应的业务操作,参保单位申报数据与医保系统业务数据核对无误后,参保单位缴纳医保费,将《银行进账单》交医保经办机构医保专管员打印“职工医疗保险费收缴凭证”一式三联,将第三联交给缴费单位财务记帐。
对于未按时申报的单位,从征缴期结束次日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其转入欠费灰名单,各定点医疗机构暂停该单位参保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2011年 7 月 1 日之前按日加收欠费金额的千分之二,之后按日加收欠费金额的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参保单位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该单位职工可恢复享受正常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单位欠费期间参保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32.参保单位单位变动业务规范有哪些?
(1)单位医疗保险登记变更参保单位的以下医疗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填写《参保单位信息修改登记表》,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
手续如下:
①单位名称;②住所或地址;③法人代表或负责人;④缴费单位专管员;⑤联系电话;⑥单位类型;⑦隶属关系;⑧主管部门或总机构;⑨开户银行帐号。
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 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医疗保险登记:
①《参保单位信息修改登记表》;②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2)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原因,需终止医疗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注销事宜。
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批准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 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医疗保险登记机构办理注销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①《参保单位医疗保险注销登记表》;②申请注销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人员 IC 卡(整体异地转移单位);③《职工医保关系转移表》;④注销有关依据文件。
申请注销登记单位提交的资料齐全后,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专管员核实欠费情况,结清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后,专管员将合并人员转移处理后,将撤并单位注销;整体异地转移单位将 IC卡交技术处,清算个人账户。
333.参保单位人员变动业务规范有哪些?
参保人员增加、复保、转移、停保、注销、在职转退休等业务时,由征缴部门初审人员初审并在报表上签字后,再由专管员复审并做相应处理。
●参保人员增加
(1)新参保:单位新入职人员,需当月持下列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新参保手续。
①用工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验证通知单”;企业员工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劳动合同;军转安置人员还要同时提供“军转干部供给介绍信”。
②工资奖金发放表或工资审批表;
③《唐山市医疗保险人员增加情况表》;
④《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明细表》;
⑤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征缴部门做完人员增加后,单位专管员到技术处办理制卡手续。
(2)续保:由本统筹地区范围内、外已参保单位调入的职工,参保单位专管员持下列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①工作调动手续(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编制单或干部介绍信或任职通知文件,企业单位需提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劳动合同);②工资奖金发放表;③《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或参保凭证(统筹区外调入);④《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明细表》;⑤统筹区外转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交征缴部门审核后做市内转入或市外转入处理,调动期间欠费需补交。
(3)复保:因学习结束、回国、复职等原因需办理复保手续的,其方法与办理续保基本相同。
●参保人员减少
(1)停保:参保人员因市内工作调动、异地上学、除名、辞退、辞职、10 年以内劳教、合同到期等原因需办理停保手续的:①工作调动手续或其他相关证件;②《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减少情况表》;③《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参保单位做完停保业务后,应将《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
移表》一式两份交给停保人员本人,以便其续交医保费。
(2)注销:参保人员因出国定居、死亡、10 年以上劳教等原因需办理注销手续的,需持下列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①工作调动手续、死亡证明等相关证件;②《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减少情况表》;③《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表》;④注销人员 IC 卡。
上述资料交征缴部门做人员注销处理,然后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持医保卡到技术处、财务处办理个人帐户资金清算业务。
(3)统筹区外转出:参保人员因调出市外需办理转移手续的,由调出单位持下列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市外转出手续:①工作调动手续;②《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减少情况表》;③《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④医疗保险 IC 卡。
上述资料交征缴部门做参保人员市外转出处理,然后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持医保卡到技术处、财务处办理个人帐户资金清算转移业务。
补充说明:
参保职工停保后又流动到统筹区外时需办理“统筹区外转出”业务,参保单位专管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省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省内统筹区外单位的工作调令;②停保时填报的《唐山市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以便核实信息);③《唐山市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三份(转移原因注明统筹区外调出)。
医保 IC 卡
参保单位专管员持以上资料在征缴部门办理完统筹区外转出手续后,携带《唐山市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医保 IC 卡到技术处、财务处办理办理个人帐户资金清算转移业务,并打印《参保凭证》。
已在征缴部门办理统筹区外转出后到其他统筹区接续医保关系需要《参保凭证》的,到技术处办理《参保凭证》。
●在职转退休
参保职工在养老保险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后,参保单位专管员需持以下资料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
(1)退休人员审批表、养老金计发表。
(2)《在职转退休人员情况表》。
334.灵活就业人员到哪里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为方便参保,市属五区现有 16 家医保代理机构,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自行选择一家医保代理机构代缴医疗保险费。名单如下:
01、唐山市商贸服务业职业介绍处
地址:学院路与南新道交叉口北 100 米路东,电话:2242842
02、唐山市鑫鑫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地址:(龙泽北路 22 号)钓鱼台,电话:2014566
03、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西山道 65 号)西山道与友谊路交叉口,电话:2315108
04、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卫国北路 20 号,电话:7215392
05、唐山市就业指导中心社保代办处
地址:医保局北侧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一层,电话:2803191
06、唐山市就业指导中心社保代办处 2
地址:医保局北侧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一层,电话:2803077
07、唐山市就业指导中心路南区社保代办处
地址:路南小山和平路 25 号,电话:2862220
08、唐山市就业指导中心路北社保代办处
地址:学院路 36 号,电话:7215231
09、唐山市就业指导中心开平区社保代办处
地址:开平新苑路 60 号,电话:3362774
10、唐山就业指导中心古冶区社保代办处
地址:古冶林西道,电话:3561982
11、唐山市就业指导中心高新区社保代办处
地址:建设北路 99 号火炬大厦 1108 房间,电话:3196186
12、唐山市广益职介劳动服务中心
地址:路北区龙泽南路 52 号,电话:2839596
13、唐山长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路北区钢窑路 33 号,电话:3270599
14、唐山市新纪元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地址:北新道与学院路口北转金阳大厦 1208,电话:13373156173
15、唐山市天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建设北路 80 号,电话:2738733
16、唐山桦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路北区西山道雅园写字楼 9 层 922 房间,电话:5916086
335.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五区户口、无工作单位且以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提供身份证及户口本。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的退休人员提供身份证及户口本、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审批表。
原在市本级医保中心参保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接续医疗保险需提供《唐山市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身份证,失业人员同时还需提供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