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2017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将于9月1日启动。参保人如错过缴费期,将错失明年全年的居民医疗保障!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为9月1日到12月20日,供适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市、农村居民和在校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考虑。
2017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2元/人。
银行划扣:注意在关联账户中备足182元以待扣费。
现金缴费:目前有三家银行可以办理,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市医保局建议大家尽快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扣费账户,改为“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
也就是说,请记得:绝大多数参保人只要保证缴费账户里有182元可供划扣,并履行参保登记义务,便可完成明年的居民医保参保工作。
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确保在12月20日前缴费到账。
新参保人: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大中专学生及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根据目前政策,除特殊情况外,年度中途不得参保。但以下几种人群除外:终止职工医保险关系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医疗救助对象等。
具体参保登记详情,市民可登陆广州医保网查询,也可关注“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
广州市医保局特别提醒各位新生儿家长,新生儿出生后应尽快办理入户手续,并在出生后六个月(按自然月计算,含出生当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6及2017两个年度的,需在出生后六个月内参加两个年度的医保并足额缴纳医保费,方能追溯从出生开始的医保待遇。
再次提醒:
记得准时缴费,
否则不但明年全年无保,
连大病医保也将丧失!
此文来源: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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