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州房地产网作者:日期:2016-09-01
9月1日起,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
1.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登录后,查看内容详情
2.或者点击下方复制按钮,复制关注账号到微信里搜索关注
备案号:苏ICP备1903736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