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沈阳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420元

来源:东北一鸣人才服务作者:日期:2016-08-27

社保代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找东北一鸣人才400-60-47833

我们只做让您满意的答卷!

      从9月1日起,沈阳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就要按照新调整的标准缴费了。8月25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布了“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的通知”。新调整的个人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提高的缴费标准普遍上调10元。提高的政府补助标准已从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沈阳市城镇居民医保调整方案中,在校大学生、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2016年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2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属于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510元);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36元,政府补助474元。

 

       学龄前儿童及婴幼儿:2016年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2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3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40元。其中属于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560元);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56元,政府补助504元。

 

  成年居民:2016年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2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10元调整为520元。其中属于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940元);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208元,政府补助732元。

 

  老年居民:2016年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2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10元调整为520元。其中属于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940元);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208元,政府补助732元。

 

文章来源新浪辽宁  如涉及版权,请告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