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康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现将拟聘用对象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自2016年8月15日起至2016年8月24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
纪委、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要求: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组织、个人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问题。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
4.监督电话: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87101872;市人力社保局:87101355;市教育局:871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