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一)购买新房提取
条件:购房合同签订并在当地房管部门正式备案之日起5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范围: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
所需资料:
1、未办理房产证的: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有效的交款凭据;
⑶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正、副本;
⑷若提取配偶或父母、子女的,需提供配偶或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⑸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2、已办理房产证的: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购房合同副本;
⑶《房屋所有权证》;
⑷契税完税凭证;
⑸若提取配偶或父母、子女的,需提供配偶或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⑹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房款总额。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
条件:买卖契约成立之日起5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范围: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⑶买卖契约;
⑷契税完税凭证;
⑸若提取配偶或父母、子女的,需提供配偶或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⑹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房款总额。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条件:批准建造、翻建之日起 5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范围: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房屋所有权证》;
⑶提供市(县)级以上规划、土地部门的批准文件;
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⑸开工许可证;
⑹支付费用凭证;
⑺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注:农村房屋须提供宅基地使用证及乡镇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支付费用的总额。
(四)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条件:鉴定证明日期5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范围: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房屋所有权证》;
⑶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⑷工程预决算书;
⑸支付费用凭证;
⑹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支付费用的总额。
(五)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
条件:拆迁安置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范围: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拆迁安置合同(已备案);
⑶交款发票或有效交款凭据。
⑷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提取额度:拆迁安置合同(已备案)有增加面积产生差额的,可提取差额部分;无增加面积不产生差额的不可提取。
二、偿还购房贷款提取
(一)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条件:职工有公积金贷款的要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
范围:本人、配偶、借款人父母及子女。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未还清的住房借(贷)款合同;
⑶贷款银行出具截止当月未还清贷款的余额单据,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⑷若提取配偶或借款人父母、子女的,需提供配偶或借款人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⑸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的本息总额。
(二)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本市)提取
条件:放款后次月起方可办理提取公积金冲还贷款业务。
范围:本人、配偶、借款人父母及子女。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若提取配偶或借款人父母、子女的,需提供配偶或借款人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注: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没有公积金贷款逾期,且职工账户内的公积金处于连续、足额、及时汇缴的职工,仅可提取一次借款人和配偶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房屋装修或自主还贷的,须提供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的本息总额。
三、离休、退休提取
条件:单位公积金协管员应将职工账户变更为封存状态。
所需资料:
(一)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⑴ 提取人身份证;
⑵ 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⑴ 提取人身份证;
⑵离退休证;
⑶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四、下岗失业提取
条件:单位公积金协管员应将职工账户变更为封存状态。有公积金贷款的必须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所需资料:
⑴ 提取人身份证;
⑵ 提取人就业失业登记证;
⑶ 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提取额度:失业人员年龄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的,可凭失业证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的,凭失业证首次提取金额按照银川市最低工资标准6个月的额度提取,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含6个月)以后仍未再就业的,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五、租赁住房提取
(一)租赁私人住房提取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单身职工需提供本人无房证明和户口薄(已婚职工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⑶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提取额度:每半年或一年可提取一次,租金支付提取标准上限为每年不超过16200元;多人合租的按租金分配方案核定提取金额,无分配方案的按平均租金核定提取金额。
(二)租赁公租房(含廉租房)提取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房屋租赁合同;
⑶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配租证明材料;
⑷租金交纳证明;
⑸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提取额度: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六、交纳房屋物业费提取
条件: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就一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一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租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中明确所租房屋的物业费由承租人缴纳的方可提取。
(一)自住住房缴纳房屋物业费提取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已备案)和购房发票);
⑶物业费缴费发票;
⑷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二)租住住房缴纳房屋物业费提取
所需资料: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本人的无房证明(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及结婚证);
⑶物业费缴费发票;
⑷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度应付物业费。
七、住房维修(装修)提取
条件:职工正常汇缴公积金10年(含10年)以上,在本市内自住住房房龄超过10年(含10年)以上且职工及其配偶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用于维修(装修)的申请。职工及配偶其中有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则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已备案)和购房发票);
⑶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提取额度:144㎡以内的按实际平米计算费用,144㎡以上的按144㎡计算,最高提取额度为79200元。
八、重大疾病提取
条件:患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癌症)、心肌梗塞、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四肢瘫痪、脑中风、植物人、重要器官移植、心脏瓣膜置换手术、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爆发性肝炎、冠状动脉搭桥、主动脉手术、严重脑损伤、严重烧伤、良性脑肿瘤、语言能力丧失、严重帕金森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的,去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的金额后,个人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允许提取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提供市(县)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及病历、医疗费用发票;
⑶办理人的身份证及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
⑷ 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提取额度: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去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实际承担的部门)的金额。
(注:大病提取第⑵条所需资料需一年内的方可办理。)
九、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提取
条件:单位公积金协管员应将职工账户变更为封存状态。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低保证;
⑶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十、出境定居提取
条件:单位公积金协管员应将职工账户变更为封存状态。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 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⑶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十一、户口迁出本市提取
条件:单位公积金协管员应将职工账户变更为封存状态。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转入地户籍证明;
⑶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十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条件:单位公积金协管员应将职工账户变更为封存状态。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⑶ 非本市的户籍证明(或农业户籍证明);
⑷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十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条件:单位公积金协管员应将职工账户变更为封存状态。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明;
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⑷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十四、职工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提取
条件:单位公积金协管员应将职工账户变更为封存状态。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⑶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
⑷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本人授权委托书;
⑸办理人与提取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
⑹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十五、遇到意外灾难等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所需资料:
⑴提取人身份证;
⑵相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鉴定书;
⑶造成损失所产生的费用单据;
⑷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十六、死亡提取
条件:单位公积金协管员应将职工账户变更为封存状态。
所需资料:
⑴办理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⑵提供死亡职工身份证和注销的户口薄;
⑶职工死亡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⑷办理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
⑸单位盖有印鉴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
办理时限: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申请,提取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经授权审核后一次性办结;提取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温馨提示:①以上提取业务所需资料中除《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以外,其他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②代他人提取公积金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授权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