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那么,关于房屋套数的审核标准是什么呢?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未贷款、未提取
职工家庭未使用过贷款购房(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下同),且购房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一次性提取和还贷提取,下同)。
职工家庭购买二套住房——使用一次
职工家庭使用过1次贷款购房,或办理过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就同一套房屋既贷款又提取或多次提取的只计算1次。
职工家庭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准予发放最高60万;公积金贷款二套住房:准予发放最高40万;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发放。
补充说明:职工离婚的,离婚前贷款的次数和购房提取的次数仍计算为职工购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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