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区一体化发展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模式,实现市区缴存职工跨区域、近距离、无障碍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安排,决定实施市区住房公积金业务通办便民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住房公积金业务通办是指在市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单位和个人,在可通办的业务范围内,结合自己的实际,选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龙湾、瓯海管理部任一管理部办理相关业务。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龙湾、瓯海管理部从8月15日起开始受理住房公积金通办业务。
三、业务通办主要内容:1、归集业务。缴存证明、个人身份认证、个人账户查询。2、提取业务。所有提取业务(销户提取的需单位经办人在原缴存管理机构办理封存后可办)。3、贷款业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贷款结清因涉及贷款档案、抵押注销问题不能通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查询。
四、服务地址:1.鹿城管理部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浦路399号三楼。2.龙湾管理部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机场大道(1968-1970)号农行二楼。3.瓯海管理部地址:温州市将军桥瓯海建行大厦五楼。
市区业务通办具体办理事项、流程、时限、必备资料等内容详见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www.wzgjj.gov.cn),咨询电话:0577-12329。
特此通告。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