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城乡居民:
2016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费工作从8月9日起又开始了,为做好今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续费工作从8月9日开始到8月16日结束,请各位村民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的村(社区)办理手续后去信用社缴费。
2、参保范围和对象:凡具有本镇户籍,年满16周岁(除机关、事业单位、在校学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谋职业参保人员以外)的城乡居民,都可参保。
3、缴费标准:
(1)60周岁以下人员按每年1800元、2600元、3300元三个档次任选一档缴费并享受财政补贴;失土农民、农婚老知青、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供养和遗属生活补助人员按每年500元标准缴费并享受30元财政补贴;
(2)195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无保障人员一次性缴满15年按27000元、39000元、49500元任选一档缴费不享受财政补贴;失土农民、农婚老知青、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供养和遗属生活补助人员一次性缴满15年按7500元标准缴费并享受450元财政补贴。
(3)对年缴后不满15年已到达60周岁城乡居民进行一次性补缴,按每年1800元、2600元、3300元三个档次任选一档标准乘于不足年数缴费,享受财政补贴。
注意:(1)缴费时间:8月9日——8月16日 8:00—11:00 13:30—16:00。
(2)首次参保的,必须带上身份证和户口簿;满60周岁一次性补缴的和续保的,带上身份证。
(3)三个档次价格分别为:1800、2600、3300,村民们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档次。
(4)钱缴在本地信用社,信用社办理时间:8: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