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放开涉及金额超亿元
中山市喊停了4年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提取,将有望在今年实现阶段性放开。根据中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的信息,拟对2012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放款的公积金贷款购房(含组合贷款),放开首付款提取。届时满足公积金放款的时间条件且未提取过首付款的缴存人,只要账户里有余额便可以提取首付款。
“也就是说,只要在规定的这段时间内获得公积金贷款放款,没有提取过首付款且公积金账户中有余额的缴存人,都可以在政策正式出台后办理提取。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余额,也不能超过购房首期额度。”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预计此次放开涉及的总金额将超1亿元。
同时根据新出台的相关文件,一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也将从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40%提高到50%。目前两项政策修改仍需征求意见。
据了解,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2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从当年8月1日起,停止首付款提取政策。该负责人介绍,之前的停止首付款提取主要是因为资金较为紧张,所以停止了提取。“而随着近几年缴交人数大幅增长,资金也积累到一定程度,所以我们决定阶段性地放开首付款提取,用足用好沉淀资金。”该负责人说。
事实上,从今年4月1日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根据缴存者的租房需求,提高了一般租房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从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30%提高到40%。同时在租房(包括租住保障性房屋)提取以及物业费提取方面,提取周期从原来的三个月缩短为一个月。
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中山公积金缴存职工月平均缴存额为1074元。这意味着按之前平均数计算,此次一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提高后,缴存人每月平均可提取金额将从429.6元提高到537元,比4月调整后多出107.4元,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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