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1.3亿 三年惠及群众过万

来源:珠海新闻作者:日期:2016-08-10



今天下午,记者从我市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合作签约仪式上了解到,补充医疗保险实施三年以来,全市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1.3亿,惠及群众过万人。


仪式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中国人寿珠海分公司共同签约,自今年7月1日起,珠海国寿正式承办我市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补充医疗保险适用于已参加了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包括三类补偿:一是自付部分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发生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二是高额费用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三是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参保人因患特定重大疾病社保年度内使用治疗性自费项目累计在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我市补充医保通过发挥保险业务的社会风险管理功能,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实现保大病、保弱势人群的政策目标。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郑道池:珠海补充医疗保险实施三年以来,全市累计超过1万人享受了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金额1.3亿元


其中,参保人个人最高累计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达52.8万元,人均受益金额1.2万元。我市自2013年1月起开始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已实现“一站式”同步联网结算,此外,随着我市开始实施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从今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及未成年参保人也能和企业职工一样享受重特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郑道池:补充医疗保险不再区分职工或者居民两者待遇统一


珠海台记者郑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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