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热点问题回复

来源: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刘家坝村作者:日期:2016-08-10

问答


问:我是简阳籍在成都的务工人员,2016年5月18日起,简阳市已划归成都市代管,可我们单位还是按“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缴费类别”为我缴纳的社保,这样合理吗?答:5月18日起,简阳市户籍从业人员应按成都市户籍从业人员参保缴费。代管前,简阳市户籍从业人员如已按“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缴费类别”参保的,应由单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修改缴费类别。2016年5月至修改之月的缴费,本人可向单位申请,由单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问答
 问:我的母亲已缴纳8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年53岁,请问是否可以一次性缴至满十五年?答:您好,如果您的母亲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岁),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以按月延长缴费五年后(即女满55岁)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即2011年7月1日后)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岁,男60岁),若缴费未达到15年,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与跨省转移申报程序是否一致?答是一致的名词解释:省内转移是指在四川省21个地市州(省会城市、17个地级市、3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间的转移。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成都市区域范围内是否需要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手续?答不需要。由于成都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间已实现社保数据联网,因此无需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手续。名词解释:成都市区域包括:成都市本级、19个区(市)县、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代管的简阳市。3要将外地的养老保险转入成都市,需符合什么条件?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成都市:(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在我市用人单位参保的人员;(2)成都市户籍人员返回本市参保的;(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地的。4随儿女在成都居住的外地退休人员,能否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成都?答不能。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从外地转入成都如何办理手续?答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我市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1.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须加盖公章);4.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还需提供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从成都转往外地如何办理手续?答申请人停止缴费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参保人员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市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 或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cdhrss.gov.cn)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手续。7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否有时间限制?答参保人员在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之前,均可转移。8在网上如何打印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答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cdhrss.gov.cn),按以下流程打印:1.用人单位办理的,登陆“网上服务大厅”的“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点“查询业务”→点“参保信息综合查询”→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打印”→录入个人编号→点“查询”→录入户籍所在地→点“生成凭证信息”→点“打印”。2.个人办理的,登陆“网上服务大厅”的“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点“全部功能”→点“查询及证明打印”→点“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打印”→录入户籍所在地→点“生成凭证信息”→点“打印”。 9参保人员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转移哪些内容?答涉及计算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需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历年缴费基数等信息,均需要转移。10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如何确定养老待遇领取地?答(1)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十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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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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