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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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我市继续推行产业工人职业资格等级奖励制度,为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等并具有国家一级、二级职业资格的技师、高级技师发放生活补贴。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2016年上半年,我市共向30名第一批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职业资格等级奖励对象发放奖励12.6万元。
2014年我市建立产业工人职业资格等级奖励制度,对在我市缴纳社保两年以上,并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年龄内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该制度旨在激励我市产业工人提高自身技能素质,提升石狮企业整体竞争力,为推动石狮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人才保障。
具体条件为:一是技能拔尖。获得技能荣誉称号、技能竞赛成绩优秀;其职业技术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经由本市人社部门鉴定、认证的相应证书。二是业绩突出。经有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具有绝招绝技,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创造了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排除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做出突出贡献;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三是申请人在当前申报企业工作两年以上,在我市缴纳社保两年以上,并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年龄内。四是服务企业类型是我市民营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企业等产业技工分布的行业、产业。(记者 周进文)
内容转载自: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