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计,民生为重。医疗问题解决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来,眉山市全力构建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一是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上实现市级统筹。2016年1月1日起《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全市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上实现统收统支市级统筹,经办上实现信息系统、“两定”机构管理、经办机构管理、“三个目录”、经办流程五个城乡统一。
二是不断推进总额控制为主的付费方式改革。出台了《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总额控制付费制度下的复合型付费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了协商机制、费用分担机制。
三是出台系列居民医保惠民政策。印发相关政策调整通知,将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自付比例分别从30%、40%下调到15%;精神疾病专科病人住院医疗费用实施按床日付费,打破报销比例限制,切实特殊群体和专科精神病院的医保待遇;对纳入重大疾病门诊管理并按第二档缴费患者,报销比例不足70%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补足;二档缴费患者重大疾病门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调整为扣除起付标准8000元后一律按80%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