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

来源:泰安医保作者:日期:2016-08-06

              


从8月8日起,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的食品、日用百货、洗化用品、日用杂品等非医疗用品(“食健字”保健品除外)开展专项检查。凡发现定点药店经营非医疗用品的,将一律终止该店服务协议及定点资格,停止社保卡刷卡业务,收回定点标牌。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定点药店自查阶段。8月8日—8月14日,定点药店进行自查,将本店经营的食品、日用百货、洗化用品、日用杂品等非医疗用品撤柜。第二阶段为实地检查阶段。8月15日至9月20日,全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对定点药店进行集中检查。实地检查时,凡发现定点药店经营食品、日用百货、洗化用品、日用杂品等非医疗用品的,一律终止该店服务协议及定点资格,停止社保卡刷卡业务,收回定点标牌。

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要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检查,设立举报电话,把专项检查、明查暗访日常化,坚决纠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此外,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公布举报电话6992326,并要求各县市区、高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设立举报电话并自行公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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