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进行资格认证?
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进行认证。不提供认证资料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暂时停发其待遇,待其提供认证资料后,经确认仍具有领取待遇资格的,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其待遇发放。
2、一般什么时间进行资格认证?
资格认证一年一次。集中资格认证一般在5—7月。现为方便认证对象,资格认证将逐步转为常态化模式。
3、到哪里办理资格认证?
就近到现居住地所在乡镇人社所或社区社会保障工作站办理认证手续。
4、必须要本人办理资格认证吗?
一般情况下,应由待遇领取人员本人持《待遇领取资格证》和身份证办理。若本人行动不便,可申请上门认证或拍摄5寸相片(持当日报纸拍照)进行相片认证。
5、在异地居住如何办理资格认证?
①国内异地居住人员:持《异地协助认证表》、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或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后,将《异地协助认证表》寄回县社保局退管中心。
②出国定居人员:持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和离退休证到我驻其居住国使领馆申办并填写《健在确认表》。领事官员审核认定后加盖印章。申请人将《健在确认表》寄回社保局退管中心。
注:以上人员返乡期间也可直接到县社保局退管中心认证。
地址: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73窗口。
6、无法及时认证怎么办?
若在9月底仍未认证,应及时与社保局退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7816778),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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