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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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狮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日前启动,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本专科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有关金融机构向就读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石狮市户籍的大学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由借款人全额支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必须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我市助学贷款申请时间截至10月15日。办理时,借款学生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新生首贷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在校生首贷提供的是学生证);新生首贷提供《报到须知》的原件和复印件(大学在校生首贷提供的是高校确认表);学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共同借款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记者 许小雄)
内容转载自: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