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家庭买了首套房如何办理提取业务

来源:我的流量CEO作者:日期:2016-08-02

小王买了人生中的第一套房,他的公积金从来没有使用过,现在想将公积金提取出来,该如何办理呢?家庭名下购买了首套房,并且没有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记录是可以办理提取业务的,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转账提取

1、付了首付款后未全额付清购房款(已办理商贷的视为已全额付清购房款),可使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等资料办理购房转账,在签订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或至购房合同或至购房协议上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止,办理转账提取1次,将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开发商或者售房单位。




●两证提取

2、已全额付清房款的职工,可携带《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每三年办理一次两证提取业务,《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的,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70﹪。




●还商贷提取

3、办理了商业贷款且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每年办理转账冲贷1次(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但是需要商贷抵押合同登记的抵押权人和共同抵押权人是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办理。




●还商贷部分提取

4、办理了组合贷款且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商贷款尚未结清且公积金贷款部分累计逾期期数在3期以内(不含),提取人未签订委托扣划还贷协议的,可每年提取1次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部分,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商业贷款本金。



以上几种情况,如果您符合其中一条,便可以提取公积金了!具体办理资料可拨打1232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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