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折现给员工,签了协议也不靠谱

来源:中劳英才劳务派遣集团作者:日期: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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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保费折现给员工,用人单位将承担更大的风险



案例:

王先生自己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员工徐女士跟王先生反映家里经济比较困难,希望公司可以把每个月交社保的钱折现给她,王先生认为徐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并且折现的也只是徐女士个人交的那部分,算起来,公司还是赚了。于是与徐女士签订了一份不缴纳社保的协议书。

协议书约定,公司将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的比例按工资发放给徐女士,1年来双方一直按此操作。近日,徐女士申请辞职之后,以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为由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帮她补交1年的社保。王先生感到气愤,不交社保是徐女士自己提出的,并且双方也签订了协议,认为徐女士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小编有话说:

社保折现,根本就不靠谱,其实是违法的。《社会保险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尽管王先生与徐女士签订了不交社保的协议,但是协议不买社保违法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王先生仍然需要补交徐女士这1年的社保,而徐女士也需要退还这1年拿的社保补贴。王先生帮徐女士补交这1年的社保,并且需要交一定滞纳金。《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帮员工办理参保手续的,应当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月起按月补缴社保费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这样算起来,王先生还是亏了。用人单位千万不要为了省社保费不给员工交社保或者把社保费折现给员工,徐女士这种情况还算是万幸,如果员工出来工伤、生病住院……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社保的情况下,需要为员工支付相关的工伤和医疗费用,切不可因小失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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