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如何理解“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权威专家这么说!

来源:铜川人社作者:日期:2016-08-02



  人社部近日发布的人社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纲要强调,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在我国当前经济形势下, 强调就业优先有何重要意义?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应重点做好哪几方面工作? 比较充分和高质量就业如何才能实现?针对这些问题采访了人社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 研究员莫荣,看看专家怎么说?


  小编: 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 国家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怎样理解这一战略? 如何更好地实施这一战略?


  莫荣: 2010年, 中央关于“十二五” 规划建议强调, 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 首次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2011年,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被写入国家 “十二五” 规划纲要中。 今年实施的 “十三五” 规划纲要则是延续了就业优先战略。
  为什么要讲就业优先呢? 在宏观经济层面, 有四大指标: 一是经济增长, 二是国际收支平衡, 三是物价水平, 四是增加就业减少失业。 过去, 我们是把经济增长放在优先位置。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就业逐渐被放在优先位置。 这是我国战略调整的一个必然选择, 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这是因为, 过去我们的经济增长更多的是靠投资和外贸,在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形势下, 投资和外贸的增速在下滑。而就业优先是拉动内需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 通过就业来增加消费, 这是促进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非常有效的途径。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要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战略。 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 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第二, 要更多地把过去依靠物资资源、 资本的发展方式, 转到依靠人力资源上来。要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含量和利用人力资源的产业和生产服务领域。
  第三, 要把就业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 在制订国民经济计划时, 根据实现更加充分就业目标的要求确定经济发展速度; 要把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予以考虑; 在确定经济增长方式和增长速度以及对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时, 都要重点考虑对就业的影响, 确保更加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



  小编: 国家 “十三五” 规划纲要提出 “十三五” 时期要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的目标,如何实现这些目标?


  莫荣: “十二五” 规划纲要提出 “十二五” 时期要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以上的目标。 “十三五” 的目标在 “十二五” 的基础上增加一项高质量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也增加了500万人。 对于这些目标, 我们认为一方面体现了中央对老百姓就业的关心, 另一方面还是有信心、 有条件实现的。


  充分就业不是说失业率为零。 国际上认为失业率在5%以内就算充分就业, 因为总有一部分劳动者是处于寻找工作的状态。 我国当前也适合按照这个标准。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是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被正式提出来的。 国际社会对高质量就业有一个说法, 认为每周工作30小时以上、 有合同、 有社保、 有固定薪水的雇佣制就业, 是高质量就业的标志。 在我国, 高质量就业除了雇佣制就业之外, 还包括更好的收入增长。在 “十二五” 时期, 我国提出了“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 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比 “十二五” 时期的任务增加了500万人, 为5000万人, 这符合中央提出的 “全国每年要新增城镇劳动力就业1000万人以上” 的要求,以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要实现这些目标, 从就业数量的层面来讲, 一要靠经济的增长; 二要靠创业带动就业; 三要靠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产业、 新业态带动就业。 从就业质量的层面来讲, 一要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 二要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和保障性; 三要不断扩大社保的覆盖面, 促进社保待遇的增长。




  小编: 当前, 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一些地方存在失业风险。 如何化解这些风险, 保证就业目标实现?


  莫荣: 化解失业风险, 要把建立失业预警系统作为重要抓手。 失业预警系统是对辖区范围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对未来就业发展趋势和失业状况进行科学预测, 对可能出现的失业风险及时发布失业预警,并进行提前干预的失业调控。 失业预警系统的结构应该包括三大部分: 一是警情监测系统, 二是警情分析系统, 三是警情处理系统。 失业预警系统可以弥补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缺陷, 是新形势下人社部门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 积极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手段。
  人社部2012年年底发文开始失业预警试点, 目前全国已有10个地区正在进行试点。试点地区通过探索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及时跟踪掌握企业岗位动态变化情况, 对未来一段时间的失业趋势进行预测, 对可能出现的失业风险提前预警, 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缓解失业风险提供依据, 在有效化解失业风险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 还要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 调整失业保险基金运用范围, 提高失业保险基金效能。 加大技能培训、 就业和创业服务等促进就业方面的投入, 帮助失业者尽快就业。

  小编: 在促进就业过程中,针对就业困难人员, 应当如何有针对性地帮扶?


  莫荣: 首先,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 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通过税费减免、 岗位补贴、 培训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技能鉴定补贴等方式, 促进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创业, 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其次,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尤其是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兜底帮扶。 公益性岗位是政府集中开发、 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对于拓展就业范围和渠道、 缓解困难群体就业、 保障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后要进一步拓宽渠道, 用好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各项政策, 多渠道开发岗位, 积极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兜底功能。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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