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于利己 率先垂范
为了全面提高锡林浩特市劳动监察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好的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劳动监察大队坚持严于律己、努力做好表率。
一、在受理、举报、联实施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正确行使法律法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行为。
二、文明执法,接受群众举报监督,耐心听取劳动者陈述,解释政策清楚准确,工作语言规范,及时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积极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自身的学政治及业务的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打造优秀的劳动监察队伍,使劳动监察保障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