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由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发布
为了使广大参保居民顺利缴纳201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2017年度缴费标准
(一)少年儿童个人部分每人缴纳9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30元。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部分每人缴纳18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30元。
(三)国家财政补助少年儿童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少年儿童每人500元。补助非从业居民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人员每人590元。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2016年12月30日后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除缴纳个人部分外,还需缴纳国家财政补助部分,例如逾期缴费成人需补缴个人18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620元;少年儿童需补缴个人9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530元。
待遇享受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缴费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地区各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具体名单见附件或拨打工行客服电话95588、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农行客服电话95599查询)。
四、缴费查询
居民缴费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
五、缴费方式
我市参保居民在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可采取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缴纳。在中国工商银行可采取五种方式进行缴费,即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个人网上银行缴费、WAP手机银行缴费和查询缴费机缴费。
完成缴费的居民,如需缴费凭证,自完成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与缴费银行指定网点联系,打印缴费凭证。
专家解读
参加西安市居民医保的市民注意了,西安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今年8月1日至12月30日,逾期缴费需自己承担财政补贴部分。
少年儿童个人部分缴纳90元 非从业居民个人部分缴纳180元
2017年度西安城镇少年儿童个人部分每人缴纳9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3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部分每人缴纳18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30元。
国家财政补助少年儿童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少年儿童每人500元。补助非从业居民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人员每人590元。
携带医保本就近缴费 逾期缴费需自己承担财政补贴部分
今年居民医保缴费时间比往年顺延了一个月。往年是7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此次从8月1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0日结束。要缴纳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届时可携带居民医保本就近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网点缴费。
如果逾期不缴费,就要自己承担财政补贴部分。例如逾期缴费成人需补缴个人18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620元;少年儿童需补缴个人9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530元。
参保居民可签约门诊统筹医疗机构 年最高可报500元门诊费
2017年度首次参保的居民缴费后,可在公布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名单(176家)中选定一家门诊统筹医疗机构,作为自己下年度的门诊就医协议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并由本人持居民医保证到该医疗机构办理办理签约手续。以后年度将直接默认以往年度的签约。
2016年度已经选择了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的参保居民,完成2017年度缴费后,系统将直接默认2016年度的选定结果。如果参保居民需要变更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可以在年度缴费后的3个月内,前往欲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值得注意的是,一个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
参保居民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1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最高可报销500元。
西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参保居民,在年度缴费完成后,及时选择门诊就医协议医疗机构,并办理网上签约备案手续,以确保能享受这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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