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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日前表示,提出渐进式提高退休年龄是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也是国际性的发展趋势。近20年来,全世界已有65个国家提高了退休年龄。对于退休年龄政策的调整,特别是适当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一种正常的公共管理措施和社会现象。”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该政策的实行会不会造成老年人挤占年轻人岗位?延迟退休是为了弥补养老金不足吗?渐进式延迟退休会如何“渐进”?针对这些话题,记者采访了社保领域的多位专家。
1 会影响青年人就业吗?
目前,全国每年有大学毕业生700多万人,去产能也涉及近百万人的安置问题。有人担心,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可能对就业造成进一步挤压,尤其导致青年人就业空间大幅缩小。
“按照一般的想象,在就业上是老的不退休,年轻的就进不来。实际上,在劳动力市场上并不是绝对的一对一关系。实际情况是,儿子很可能看不上老子干的活儿。”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认为,在现实中,一些行业、单位缺乏劳动力,相当部分劳动者退而不休,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劳动力市场的非顶替关系。他指出,青年的就业机会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延迟退休占用的就业岗位并不会在太大的程度上替代青年人的就业机会。
郑东亮告诉记者,一方面,由于我国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办法,一年延迟几个月,总体对就业影响有限,而且这种影响分散到所有行业,因此对就业不会构成大的冲击,也不会因此形成青年人就业难现象。另一方面,考虑到从2012年开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逐步减少,2020年之后年均减少幅度将进一步加大,劳动年龄人口从2011年高峰期的9亿多将减少到2050年的约7亿。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的趋势对冲了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所产生的就业影响。
“不过,从国际经验来看,延迟退休对部分人群确实会带来一定影响,应制定好相应配套政策。”人社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指出,不同劳动者拥有的教育背景、职业技能等资源禀赋不同,面临的家庭、婚姻、健康等个人情况也不同,个体就业能力也有差别。比如,在美国,60多岁的老年工人大约有1/4由于伤残或者健康状况恶化而无法继续工作。这就需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就业培训、劳动保护,减少就业歧视。对于无法就业的老年人,要进一步健全相关的社会福利保障政策。
“应该看到,延迟退休对大龄劳动者特别是技能单一的大龄劳动者就业确实会产生一定影响,对此需要开发更多的适合岗位,出台有针对性的就业扶持政策支持这些劳动者就业,也需要加强对大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郑东亮说。
2 是为弥补养老金不足吗?
养老金是不是马上就发不出来了?延迟退休是为了缓解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吗?
在金维刚看来,从国际上看,延迟退休的必然性应当是基于人口期望寿命持续延长、受教育年限增长和老年负担代际公平的需要,而不仅仅是因为养老金的支付压力。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单位和个人缴费;二是财政补助;三是基金投资收益。其中,财政补助是法定的基金筹资来源。各统筹地区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基金当期征缴收入与基金支付的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以确保养老金的发放。
金维刚介绍,从我国养老保险的发展情况来看,到2015年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总人数已经达到8.56亿,参保率达到82%。基金总收入达到3.2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基金总支出达到2.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0.2%。截至2015年年末,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98万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4万亿元。
“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在财政补助的保障和基金累计结余储备下是不会出现缺口的。”金维刚说,实行延迟退休政策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但由于在延迟退休方面将采取渐进的方式缓慢推进,因此对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也有人比较关心,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会不会对养老金待遇造成影响?
李忠说,基础养老金的确定有两个主要因素:一是缴费基数;二是缴费时间长短。从缴费基数来说,延迟退休后,工资上涨的概率大;从缴费时间来说,延迟退休后缴费时间延长,基础养老金数额是增加的。
“延迟退休年龄之后,工作年限长了,相应的缴费年限长了,相应的养老保险缴存多了,同时工资会上涨。根据‘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虽然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有所推迟,但养老保险待遇和养老金替代率也会相应提高。”金维刚说。
3 合理周密稳妥制定政策
人社部此前多次表示,在设计制度的时候有几个考虑:一是小步慢提,逐步到位。坚持每年只延迟几个月,经过相当长一个时期逐步达到目标年龄。二是区分对待,分步实施。不是对所有社会群体同时实行延迟退休政策,而是选择现在退休年龄偏低的群体,从这部分群体开始逐步实施。三是预先公告,做好公示。广泛充分地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尽可能地汇集民智,凝聚共识。
莫荣介绍,在国外,延长退休从立法到真正实行,往往也有一定的时间滞后,并且真正实行后大都是采用“小步慢跑”策略,并不是一步延迟到位。像日本、韩国,从立法到真正实行,间隔13年,美国甚至更长。“有一定时滞主要是有利于劳动者个人做出合理的退休决策,有利于雇主安排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投资。”莫荣说。
“时滞不是越长越好,也不是越短越好。时滞太长了,经济社会环境发生变化,原来政策的合理性肯定大打折扣,并且相当于上一代人提前为下一代人规定了退休年龄,这也是不公平的。时滞太短了,如意大利、爱尔兰等部分国家从立法到真正执行的间隔时间只有一两年,也带来很多教训。这些经验,我国可以充分借鉴。”莫荣说。
金维刚说,鉴于退休年龄政策调整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在制定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方面,一是要以人为本。要充分考虑不同社会群体的实际情况、不同需求和切身利益,尊重公众的意愿和权利,依法保障有关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要统筹兼顾。在制定延迟退休政策方面,应当综合考虑劳动力供需、教育水平、预期寿命、基金收支等多种因素,统筹协调处理各种关系。三是制定有关延迟退休政策不宜搞“一刀切”,应当经过反复论证,力求制定的有关政策合理、周密、稳妥,以便顺利实施并保持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