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7月补充公积金缴存情况的通知
天津商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6年7月补充公积金缴存的有关政策问题,校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经与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红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沟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12016年7月,补充公积金缴存基数仍按照2016年6月(即2015年度缴存基数)的标准执行,缴存基数不作调整。2补充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30%。3我校教职工2016年7月补充公积金已于7月29日缴存完毕,请教职工关注查询补充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
来源:天商教工之家作者:日期:2016-07-30
天津商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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