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呼伦贝尔市和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鄂伦春旗地税局公开招录 10 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道德优良,热爱地税事业;
2.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3.户籍所在地为阿里河镇或大杨树镇;
4.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0日下午17时00分,过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鄂伦春旗地税局人事监审科。
3.联系电话:5621788。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年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继续留用并续签合同。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呼伦贝尔市和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临时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