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答疑手册

来源:双柏社区居委会作者:日期:2016-07-22

1.我户口没在郫县,能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人员可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不在我市的则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每年交一次,下一年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个体人员可以参加哪些医疗保险?

答:个体人员如果有单位则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共同交费;如果没有单位也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我在郫县购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我长期在外地,如果生病住院如何报销医疗费用?

答: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因长期驻外或探亲等原因在异地住院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由参保人员回户口所在地镇卫生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

需准备住院发票报销联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医疗机构定点和等级证明、常住证明等材料

 

4.我娃娃刚出生,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少儿互助金)?

答: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儿童,可以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60内,持户口簿到郫县人社局五楼大厅1号窗口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5.我老婆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生娃娃能报好多钱?

答:怀孕期间报400元门诊常规检查费用;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顺产报1000元,剖宫产报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顺产报1200元,剖宫产报1600元;孕妇在生产期间每个婴儿报销100元新生儿护理费用。

持准备住院发票、计划生育证明、成都市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卡、出院病情证明、社保卡等资料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

 

6.我们子女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小孩能报好多钱?

答: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参保缴费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次月生育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为:

生育医疗费:剖宫产3000元/人,顺产2000元/人,多胞胎每多生产1个婴儿增加400元。

生育津贴:顺  产 前12个月平均日缴费基数×98天,

          剖宫产 前12个月平均日缴费基数×113天

举例:张女士是参保职工,顺产生育后,她的报销生育费用为   2000+114×98=13172元

 

7.如果我老婆生育保险不能报销,我是否可以报销?

答:如果女职工符合生育政策,但缴费未满12个月,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男方符合享受条件,则可享受定额生育补贴,其补贴标准为:剖宫产1500元/人,顺产1000元/人,多胞胎的每多生产1个婴儿增加200元。

 

8.我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报好多?

答: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90元缴费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190元缴费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5%。

中小学生、儿童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支付标准计算公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总额-全自费-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9.听说2014年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不另外交费就可以报销了,如何报报多少呢?

答:只要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需另外交费就可以享受。

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大病(不是某种病,而是指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疾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一个保险期内累计超过规定起付线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起付标准:上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12985元)。

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6%;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1%。上不封顶。

例如:刘女士,今年43岁,2014年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医疗保险高档次。2014年1月29日至2014年2月13日,因急性白血病、肺部感染等疾病在成都军区总医院(三级医院)住院,共计发生医疗费用75809.46元(其中,全自费金额4025.26元、个人自付金额10888.6元)。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标准计算公式计算,刘女士此次住院共计报销68689.89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39257.14元,大病保险报销了12051.81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了15380.94元。刘女士本人只支付了9119.57元。

 

10.住院报了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又报得到好多呢?

答:①参加410元缴费档次:[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起付标准-按城乡居民最高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7%;

②参加205元缴费档次:[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起付标准-按城乡居民最高档缴费计算的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38.5%。

 

11.交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看门诊能不能报?报好多呢?

答:参保人员(除大学生)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年内最多可报销200元,一般诊疗费按每人每次10元支付。

 

12.我母亲有高血压和糖尿病,能不能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

答:能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所患疾病符合申请范围内的病种,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并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按规定报销申请期内的费用。

 

13.每年好久可以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哪里交费?

答: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地点: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凭户口本办理参保交费手续

 

14.我的社保卡遗失了怎么办?

答: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犀浦镇、安德镇或德源镇劳动保障所或人社局制卡中心办理。

 

15.娃娃被狗咬伤了,打犬伤苗费能不能报销?

答: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每次不超过200元。

 

16.听说到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二医院看病挂号可以报销6元?

答:对,在我县药品零加成的医疗机构看病挂号可每次报销6元。

 

17.住院后医疗费怎么报销?

答:入院时,直接在医院刷社保卡,交一定预交款,出院时在出院处刷卡结算,社保报销部分由医院与医保局结算,个人只出门槛费和自付费,多退少补。

 

18.我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出院后报销程序是怎样的?

答:出院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交费)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顺序报销。

 

19.我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后,你们说的报销比例咋与我实际报销不一样,要少些呢?

答:对的,医保政策规定:住院医疗费要先扣除门槛费和个人自付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按医院级别比例支付。具体为为: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60周岁增加4%,70周岁增加6%,80周岁增加8%,90周岁增加10%。但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例如:王大爷今年71岁,在中医院住院,费用总额为13474.52元,中医院是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因为他已满71岁,所以报销比例增加6%达91%,他自付费用为3034.46元(含门槛费800元,基本医疗之外的自付费用709.39元,自费药品320.17元,诊疗自费228.40元,血费976.50元),那么他实际应该报销的基本医疗费为:(13474.52-3034.46)×91%=9500.45元。余下没有报销的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还可以报销,报销费用为1207.65元,那么他实际的报销费用为10708.1元,个人只出2766.42元。

 

 

20.请问我们住院的具体报销程序是咋个呢?

答:如果正常缴费,符合报销政策,住院后,缴纳一定的自付费用,出院后用医保卡在医院刷卡结算,不用到医保局来办理;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在医院刷卡结算,出院后三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本人或代理人需将住院的相关票据、全套病历、住院清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农行卡复印件等资料带齐到医保局五楼大厅办理结算。

 

21.门诊特殊疾病咋个办理哦?

答:如果患有符合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可以到县医院和中医院进行认定,认定后可任意选择我市门特定点医院申请治疗,三个月为一个结算期,如未结算,下一个治疗期就无法申请办理。

 

22.我退休后离开郫县回外地老家居住,如果住院如何结算呢?

答:你这种情况有两种办理方式:一是到医保局办理四川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卡,你在省内的异地就医定点结算医院住院,可以直接刷卡结算,不用回郫县医保局报销;二是在医保局办理异地安置,在现居住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全额垫付,出院后三个月内回郫县医保局报销。

 

23.我的医保中断3个月了,能否补缴,住院还能不能报销?

答:根据医保政策,医疗保险中断后,4个月内都可以补缴,住院可以按规定报销;超过4个月未补缴,视为中断,不再享受住院医疗待遇,重新缴费要等缴满12个月后,才能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24.我原来在外地务工,现在回家找工作,我在外地的医保咋个转回来,年限能否接上?

答:可以转回来,年限也可接上,前提是必须在郫县参保缴费,然后暂停外地医保,三个月内前来办理,超过三个月不再受理医保转移。

医保转移需要你在郫县医保局开医保接收函,然后回原参保地打印参保凭证和变更信息表,带上资料回郫县医保局五楼办理转移。同时,退休前必须在成都市连续参保缴费满15年或断续参保缴费满20年(外地参保年限不视为本地参保年限),才可享受退休后医保不再缴费享受待遇。

 

25.我在单位发生工伤,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付?工伤待遇有哪些?

答:发生工伤,应先到郫县人社局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下来后,再带上工伤认定及工伤医疗费用等材料,到人社局工伤生育科办理工伤赔付。

工伤待遇有: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停工留薪待遇、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

 

以上所有业务如果还不清楚,可拨打电话12333或我局电话87928950(城镇职工医保科)、87926848(城乡居民医保科)、87928587(工伤生育科)具体咨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若与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政策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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