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
关于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县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用15名应急救援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用17名,各岗位招用名额和要求详见附件。
2.此次招用所有岗位人员不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系劳动全合同制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表》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9.年龄计算截至此次考调考试报名的第一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是截止报名第一日未满31岁。
三、报名
此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人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www.jarsj.cn。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至7月18日上午8:00。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用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招用报考页面,准确、如实填写《江安县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如照片和本人差异过大引发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后果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1.网络资格初审。网上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按网络提示打印《江安县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2.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另行公告通知,不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或宜宾三江人才网,如因考生未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退伍证、岗位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现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体检)资格。
五、体能测试
此次招用各岗位人员不笔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应急救援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100米跑、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25周岁及以下人员)或俯卧撑(26岁至30周岁人员),成绩以50分为合格,体能测试有缺考项目(含中途放弃)或少于三个以上项目达及格成绩的,不得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总成绩=1500米跑成绩×30%+100米跑成绩×30%+引体向上成绩×20%+双杠臂屈伸成绩(俯卧撑成绩)×20%,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考核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用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应急救援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15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双杠杠端曲升(俯卧撑)顺序成绩高的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所有项目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1500米跑直至有高低成绩,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日内书面申请复查一次,未提出复查申请或复查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考核政审环节,并取消招用资格。
(二)考核政审: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手续办理:用人单位对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招用手续。
六、招用期及待遇
(一)招用管理:
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用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用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宜宾三江人才网、江安县党政网和江安县人才市场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0738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
附件:江安县2016年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6年7月11日
附件1:
江安县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范围 | 名额 | 年龄 | 最低学历 | 专业及其他条件 | 考试形式 |
1 | 江安县消防队 | 应急救援人员 | 江安籍 | 15 | 30周岁及以下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限男性,身高在160CM及以上,裸眼视力在4.6及以上。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学历可放宽到初中。 | 体能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