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份之后,细心的朋友会发现,到账的7月份工资总额变少了。
真是奇怪,我一没请假、二没迟到、三没旷工,工资怎么就变少了呢?
实际上,这是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了的缘故。接下来,就请我们的财税专家郭英杰老师来给大家详细的解答一下吧。
我国大部分省市规定,每年7月至下年的6月为社保年度,同一社保年度里社保缴费基数不变。每年7月就要根据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以北京市为例,北京社保中心发布《关于统一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那么,北京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就是7086元,比上一年度提高了623元。
社保基数上调对企业和个人有何税收影响呢?
社会保险缴费分为企业负担部分和职工个人负担部分两部分构成。企业负担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社保基数上调,企业负担部分也随之增加,相应就降低了纳税总额。
企业所得税税负虽然有所降低,但是,企业总负担和现金流出却增加了。继续以北京为例,总负担增加=623×32.1%(养老20%+医疗10%+失业1%+工伤0.3%+生育0.8%)×(1-25%)=149.99元,这仅仅是一个职工一个月增加的企业负担。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降低社保企业缴费比例的原因所在——要为企业减负!
对于职工个人负担部分,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应就可以少交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