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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茂名市人社局获悉,从本月起,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新标准发放:从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0元,并从2016年1月起补发。此次提高养老待遇的对象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全市共有近80万名城乡居民受惠。
按省人社厅的文件规定,从今年1月份开始,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7月份按照新标准发放,本月将补发2016年1月至6月调整提高的部分,每人每月10元。
据介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为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和服刑人员)、具有本市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和3600元10个档次。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于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120元-36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48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凡符合参保范围的参保对象,凭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邮政储蓄银行申报办理。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2万人。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对于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满15年),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来源/茂名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