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大家关注↑↑↑
微信号:shichenghr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及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6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额。
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额超过28,913元的,以28,913元作为职工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我市对应地区201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201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1530暂时不变
参考文件:大房金发【2016】41号
社保公积金代缴补缴,档案调转,落户大连,应届生报到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咨询电话:0411-39707286,15842609311
客服QQ:2692599346,2906404427
或直接加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