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各地平均工资的公布,北京、上海、重庆、安徽等多地上调了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高了,我们拿到手的工资将受到怎样的影响呢?
各地平均工资增加 社保缴费基数随之上调
平均工资是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由于平均工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调。
例如,上海、重庆、安徽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均比2015年有所提高。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7817元和3563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310元和262元。
你每月到手的工资可能要变少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对社保负担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但同时随着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措施的落地,企业的负担最终有望减轻。
进入五月份以来,各地相应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密集出台办法,调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记者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上海、天津、云南、四川、安徽、重庆、江西、新疆、山西、河南、湖北、广西、北京、贵州等14个省市陆续下调养老保险费率。人社部表示,根据初步测算,如果符合条件的地区养老保险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
社保缴费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上调,是否加重企业的成本压力?缴费基数如何确定?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和职工??
让我们听听人民日报记者怎么说?~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介绍: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过,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这意味着,大多数职工是按本人工资作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有少数收入偏低的职工和少数收入偏高的职工,缴费基数不是本人工资。
假设某地社会平均工资为3000元,60%为1800元,300%为9000元。那么当地工资在1800元以下的职工和工资在9000元以上的职工,缴费不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此前的测算表明,社会平均工资的60%,是一个地方大多数劳动者能够达到的。特别是近年来“招工难”现象出现,各地工资水平较低的农民工等群体,其工资增速反而保持了较快的水平。因此,多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员工,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
为什么工资偏低的职工要按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工资偏高的要按低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据介绍,这主要是统筹考虑了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在规定了缴费下限和上限后,参保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其缴费工资长期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但其个人实际替代率(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本人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率)将高于整个制度的目标替代率;如果其缴费工资长期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其养老金绝对水平高一些,但其个人实际替代率会低于目标替代率。
去年以来,我国连续下调社保费率,使企业能够轻装上阵。有专家认为,今后应使缴费所参考的平均工资更好地反映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使其更接近真实的缴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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