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笔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县超龄退伍军人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社保君注意到,与之前政策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在待遇享受的初始时间的定义上有所不同。下面,社保君带领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民政部门对此问题的解读:
Q:符合哪些条件的退伍军人可以参加?
A:根据政策要求,凡同时符合四个条件(2015年12月31日前具有本市户口;未按月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2013年9月30日(含)前退出现役,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属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超龄退役军人。
Q: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以何种身份参保?
A:符合上述条件的超龄退伍军人,本人自愿一次性缴清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凭原始服役依据,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Q: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什么时候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A:超龄退伍军人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清缴费的,按2015年的缴费标准进行缴费,从2015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2017年1月1日及其以后完清缴费的,按完清缴费当年度的缴费标准进行缴费,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Q:对有关细节需要作什么了解的可以到哪里去咨询?
A:具体要求咨询奉节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联系电话56836555。
(来源:中国奉节网通讯员 向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