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撞伤了头,想要申报工伤却遇到了麻烦,因为所在公司既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替他缴纳社保。日前,职工李先生向本报求助,希望专家能给他支个招。
据李先生反映,两年前,他应聘进入本市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给的工资不低,离家也不远,骑电动车半小时就能到达。除了公司暂时不缴社保和没合同外,他对这份工作还是挺满意的。今年3月的一天,李先生骑电动车上班,被一辆汽车撞倒,当即昏迷不醒,后经医生全力救治才逐渐恢复意识。大半年过去了,公司一直无人来关心他,每月也只发给他1000多元的病假工资。家人虽然不说,但他知道本就不富裕的家肯定捉襟见肘了。一位朋友提醒李先生,应该让公司给他申请认定工伤。他打电话到公司,人事经理回答,李先生发生的是交通事故,不是工伤,应该找肇事车主负责,公司不可能帮他申请认定工伤。李先生自己想申请工伤认定,由于拿不出劳动关系的证明,也搁置了。这下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上海昭华劳动保障咨询有限公司董兆华认为,李先生所在公司以下几个行为需要立即纠正:首先,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公司不缴纳社保。根据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再次,公司不为职工申报工伤。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最后,公司否认工伤。根据规定,从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与否应以社保行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董兆华表示,如果李先生拿不出劳动关系的证明,且公司也不配合,他应该立即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他建议李先生立即找寻一下证据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相关证据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他还提醒李先生注意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问题,因为根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