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缴纳养老保险的通知
缴费时间:2016年8月2日起(每月2到20日缴费,全年截止日期待定,节假日除外)。
新参保:2016年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档案托管卡”。
续 保:缴费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档案托管卡”、“2015年养老保险票据”。如2015年未缴费,请携带往年票据。
缴费程序:缴费人员到指定银行缴费,缴费后持银行单据当日务必到我中心换取2016年养老保险收据。
缴费金额:根据陕人社发[2016]435号文件精神,2016年缴费基数为社平工资的“40%—100%”之间,可根据本人经济条件自行选择其中一个。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6896元。缴费比例调整为20%。
100% 11379.24元 90% 10241.28元 80% 9103.32元
70% 7965.48元 60% 6827.52元 50% 5689.56元
40% 4551.72元
(按40%—90%标准缴费均会对退休工资造成影响)
注:因养老保险金额各月有所不同。本次公布的缴费金额为7月-10月执行标准,11月份及以后的缴费标准将另行通知!10月20日以前缴费不收取利息。
请各位灵活人员相互告知,及时缴费!
单位地址:长安区韦曲青年南街18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29-85294016
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