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人员就业能力,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制定实施方案,计划从全区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筹集7.8亿元,三年内开展政府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23万人次。
根据实施方案,培训面向法定年龄内有培训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包括企业职工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0%以上。
针对企业职工,宁夏鼓励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主体作用,对职工开展岗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等。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和转岗转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享受每人300元培训补贴;参加安全技能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享受每人800元培训补贴。此外,宁夏要求能源、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对于就业重点群体,宁夏将依托职业院校、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当地企业、园区、特色产业,采取“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和“直补个人”等方式开展培训。其中,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一学期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职业院校每人6000元培训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再给予每人3000元生活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