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明确将住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作为重点,构建14项措施,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建立劳动用工监控网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到2020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实现基本无拖欠。
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大连市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10件,涉及人数6291人,涉及金额1.14亿元。
《意见》内容包括: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未签合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各类企业要依法向招用的农民工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各类企业要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人社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管理平台,街道(乡镇)设立一级管理网络,社区(村)设立二级管理网络;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监控机制,市场监管、税务、银行、水电供应等部门定期将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指标变化的预警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的企业拖欠工资预警平台。
此外,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和工资维稳金的保障机制作用,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双报告制度,实行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大连将健全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控网,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快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同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双报告制度,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将拖欠工资案件办理情况上报大连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席会议,施工企业每季度如实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