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本人续缴纳社保该怎么办?离职后怎样续交个人社保?

来源:12333社保管查询管家作者:日期:2019-10-25

离职后本人续缴纳社保该怎么办?离职后怎样续交个人社保?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可以只办理养老保险的续交,这个你只要去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问一下工作人员就可以了,他们会告诉你需要什么材料,然后你自己带材料去办理一下就可以了!

2、个人缴纳的社保基数当然可以调成南昌市的最低基数。

3、个人档案跟继续交社保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去续交社保只要带好你的劳动手册,职工保险手册,还有转移单等资料就可以的,跟档案没有直接的关系吧!

4、可以的,但是需要你们单位的人事帮你一下,具体的你可以问一下你们单位的人事,他会告诉你具体怎么做的。

因为在办理失业保险金审核的时候需要提供下面的材料:

1、《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就业登记证》也就是劳动手册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扩展资料: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

不一定。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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