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此次优化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对职工医疗待遇有什么影响?
(一)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影响
此次政策调整后,医疗费用报销平均比例由83%调整为80%,但仍然比济宁市高约5个百分点,也高于省属大部分国有企业。
(二)对职工个人账户收入的影响
个人账户划入执行济宁市统一标准后,45岁以下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收入维持不变;45岁以上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收入月均减少28元,退休人员月均减少13元。
本次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是集团公司反复调研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建议作出的审慎决策,是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法规的必然要求,更是保障集团公司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
政策调整后,集团公司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现了与济宁市基本一致,以后地方再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时,集团公司会同步调整,确保集团公司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不低于属地。同时,各单位将通过开展“暖心自愿服务”活动,对医疗负担较重的职工和困难家庭进行精准帮扶,切实维护好“四条底线”。
意见答复:
1.职工代表团长:个人账户资金能否购买商业保险?
集团公司答复:截至2015年年底,兖矿集团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人均达到5000元以上,在济宁市属于较高水平。济宁市已出台相关政策,职工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下一步集团公司将为职工选择商业保险提供指导性建议。
2.职工代表团长:如何加强基金管理、控制医保基金支出?
集团公司答复:为加大医疗保险监管工作力度,集团公司为医保监管部门新增了医疗稽核专业人员。下一步,集团公司将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医疗行为,严格出院病历审核,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自行管理的医疗保险移交济宁市统筹管理之前,集团公司根据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和资金承受能力,将适时调整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医疗保险移交济宁市统筹管理后,停止执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完全与属地政策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