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公布了2015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896元,至此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正式开始。
根据规定,各单位在申报2016年度养老保险费时,企业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的8%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即月14224.00元)以上的,以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在60%(即月2844.80元)以下的,以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在60%至300%之间的,以职工缴费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作为缴费基数,由个人根据经济状况选择确定,按20%的比例缴纳。最高标准年缴费11379.24元,最低标准年缴费4551.72元。缴费时间延至今年10月25日,11月1日以后缴费按规定加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