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的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杜绝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促进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如东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东人社险〔2012〕146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时间、地点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认证对象至所在村(居)委会。
三、认证内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年度资格认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银行卡号、生存状况、待遇资格等。
四、认证方式
1、认证对象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待遇领取银行卡、相关证明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通过“四个不出村”便民快捷服务平台办理认证。
2、资格认证中发现死亡、不符合领取待遇资格的,将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停发养老金。
3、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认证对象,自2016年10月起暂停发养老金。待补办认证手续后,自停发之月起补发。
特此通知,望互相转告!
栟茶人社所
2016年6月